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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男子买卖信用卡赚差价,被判刑!

刷卡机测评员

在网络上发现收购信用卡的消息,启东男子朱某某动起了歪脑筋。通过找朋友办理、在社会上收购,朱某某将收购来的信用卡转手倒卖。近日,启东市人民*对该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朱某某被判处*二年九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18年、2019年期间,朱某某以需要银行卡走账等为由,让施某某、陆某某、杨某某等人办理银行卡,并以人民币10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予以收购,然后再将收购的信用卡转手加价卖给上家。2019年4月28日,朱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现场查获朱某某从他人处收购的银行卡49张。朱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启东*审理认为,朱某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朱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惩罚犯罪,*决定对其作出上述判罚。来源:启东*发布 作者:王俊博 倪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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