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临近,人们也逐渐开始将目光移向“打假”这件事儿上来,而作为最能直观体现“315”的自然是投诉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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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融通投诉率飙升
在黑猫投诉榜上,有一家企业的排名直线飙升,这家企业就是翠微股份旗下支付机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科融通”)。
据了解,近期因被海量消费者投诉指称“虚假宣传、骗取POS机押金”等,遭诉至金融支付领域一周投诉飙升榜的第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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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押金
根据大量投诉内容显示,海科融通在向用户推广POS机时承诺,消费者可免费领取一台公司刷卡机,期间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结果消费者在激活POS机时,被强制收取199元-399元不等的押金。诸多消费者表示,海科融通或是推脱、或是拒绝退赔该笔押金,追回损失极其困难。
还有部分此前已购入旧版POS机的用户表示,收到自称海科融通业务员的来电,其向消费者宣称,老机器需更新换代,公司给消费者更换手续费最低的新POS机,产品可快递至消费者手中,只需激活就可使用。结果与上述情况如出一辙,消费者在激活时同样被强制扣取近400元押金。亦有投诉称,寄来的POS机是到付,同时也遭强扣押金。
同样的情况下,还有消费者反映,有海科融通方人员“冒充“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汇付天下”、顶替“中付支付”产品新中付,诱导消费者办理POS机的情况,之后平台同样对退赔押金一事推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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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亦有案例
这也不是海科融通第一次出现类似的事情,在去年五月份,多名用户遭遇海科融通的POS机推广骗局,对于产生的资金损失至今尚未能解决。
据了解,用户在收到POS机后,他便通过该工作人员提供的一个名为“融鑫支付”的链接,绑定了身份证、储蓄卡、信用卡等信息,完成了激活。同时,为退回99元押金,李庭还按照工作人员所言进行了一笔200元的刷卡操作。200元很快到账,但押金却未一并退回。
而“融鑫支付”正是海科融通旗下产品。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在推广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外,海科融通业务员在推广过程中还出现了冒用上市支付机构拉卡拉名义的情况。
用户表示在相关业务员的电话中,均首先表明自己为拉卡拉业务人员。直至收到POS机后,才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用户指出,在其两次刷卡均未能退回99元押金,且第二次刷卡未及时到账后,除了询问资金流向外,用户还向对方发出了“你们是什么公司”的追问,该工作人员仍直言是“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而根据用户展示的交易截图则显示,收单机构、商户名、对方姓名均为海科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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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费率
而本次海科融通又出现了类似问题,在近30天内,仅黑猫投诉平台,消费者对海科融通的投诉量就高达1852条,每天平均新增61条投诉信息。
对此,记者也以消费者的身份与海科融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联系,其首先自称是海科融通总部工作人员,而非支付代理商。其介绍,因公司之前的旧版POS机出现了跳码、跳商户等系列问题,且老机器遭上调费率等。现公司推出活动,可以给消费者免费邮寄(更换)一台新的POS机。
费用方面,该工作人员强调,该新版POS机产品的费用以及快递费用均由海科融通方负责。当记者追问是否会产生押金等额外费用,得到的答案是“不会产生任何额外费用”。
在产品方面,消费者普遍投诉强扣押金的这款海科融通“新版POS机”,其相关信息并未在海科融通官网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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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难辨
之后,在记者的追问下,该名工作人员改口称:“是有笔399元的首刷。要满足三个月之内刷够一万流水,第三月直接返还至消费者银行卡里”。其解释,该笔费用的产生是银联要求支付机构(扣取一笔首刷费用),因银联要审核90天。这笔首刷费用并非是海科融通扣的,而是银联扣的。
针对上述言论,记者联系到中国银联官方工作人员。银联方表示,公司未有过海科融通工作人员所述(扣取用户POS机押金的)情况,扣押金这种情况都是收单机构去做的。银联仅是作为一个跨行转接的渠道。“类似扣押金的业务我们是没有的。”其肯定。
有意思的是,海科融通与中国银联还是战略合作关系。官网披露,其普通合作伙伴包括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渤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微信:11810619】、京东金融、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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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
电销的流程,一般是先由海科融通客服打着官方名义致电消费者,许以低费率、免费等套路来引诱消费者上当。最后发出机器时,有些还会以快递到付的形式收取费用,而在机器激活时扣取299元、399元或599元的押金,而海科融通此举不由得让人觉得,其目的是为了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而打着低费率旗号,宣扬免费噱头。
近年来,相关监管部门对电销、电销POS;冒充银联、银行工作人员实施营销欺骗;冒充“官方”以“费率调整”“产品升级”为由,进行违法切机等行为严厉打击,对乱扣押金亦是零容忍,而中国人民银行在201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更是规定,凡是发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应当倒查银行、支付机构的责任落实情况。银行和支付机构违反相关制度以及本通知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可采取暂停1个月至6个月新开立账户和办理支付业务的监管措施。”
而海科融通自2017年以来,共计收到央行各地分支行处罚14项,总额合计232.12万元,如今,面对高涨的投诉率,海科融通确实需要反省反省了。
支付界的哈士奇,热衷于将支付行业的新闻拆碎了给你看,咱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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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人,曾被公安机关约谈,这家支付机构有点“热闹”
再成“被执行人”?这家支付机构已经“习惯”了?
免费三年?!【微信:11810619】这把玩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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