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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骗局曝光!多人被骗!扒一扒澳淘ATT支付骗局!

刷卡机测评员

首先感谢嚗光网络骗局的友友爆料:

因为您的爆料,让更多人了解这个骗局,不再上当受骗,坑害亲友!

(以下正文)(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参与ATT数字资产项目的安徽宿州人受骗后要求曝光此骗局: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了解ATT项目的宣传内容:

ATT是什么? 

答:AO TAO TOKen英文简称ATT!

ATT,是什么?就是一个工具,是一个普通的钱包,它的名字叫数字资产钱包。这种钱包,和【微信:11810619】钱包,支付宝钱包,一样吗!它的应用方式,是一样的,可以结算,买东西,流通,可以当钱用!它的性能和其他钱包不一样。其他钱包,必须有第三方,银行卡来支持,没有自*, 其他钱包,只能是一种人民币的电子结算方法,给人民用互联网解决了,省事,方便,不用身上带钱,或者不用去银行取钱的麻烦功能,但是必须绑定银行卡

  现在,我们的数字资产钱包,它是一个*的数字结算钱包,并且是一个,可以用来,个人理财的钱包!

(说了这么多,就是让你“投资“理财)

接着说重点:

  现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商业奇才,聂玉声,他用2740天的*思考,空间,做出了,*,*,都在解决过的消费资本论,解决人类的生话方式的”工具”数字资产,奥淘ATT配仓宝工具。

(以上是其宣传的文字内容)

搜索百度:聂玉声 早起就已经从事“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活动!

搜狗百科上显示,聂玉声是福建人,在山西创建了一个庞大的“璞真事业机构",在三年时间聂玉声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6·12亿元、集资诈骗4800多万元,受害群众近万余人次。

另外天眼查显示聂玉声存在周边风险28条,预警提醒51条,有多次被*传唤的记录,多次被提起民事诉讼的记录。

(以下是其宣传的各类宣传形式及活动摄像)

(看起来,确实“不错”?)

抖音搜索:嚗光网络骗局  就可以了解更多网络骗局咯!

(公司具体地址:宣传内容没有详细)

(摄像公司,也是那空荡荡的,就好像室内设计师渲的图,干干净净)

以上宣传公司位置:中国北京 中国福建 中国广西

(APP内确是:河北唐山华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小编马上查一查该公司果然:公司自带风险,会员留言被骗!

那就顺便进入今天嚗光网络骗局的友友,给大家的爆料吧!

(宣传连*都利用了,忒牛x)

根据嚗光网络骗局友友提供的“大泽之声”本地自媒体文章:案例内容如下:

嚗光网络骗局据爆料友友称:安徽宿州朱仙庄多人已经被骗!(当地ATT线下报单点)

百科也相继爆料:纯资金运作的所谓网络投资项目,骗不了自己!

传销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17年8月,*、*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关于传销的认定

目前关于“传销”的认定主要是依据*的《禁止传销条例》(*令第444号)以及《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

1、*的《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认定为:“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传销的认定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电影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也是按照《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上述标准来对传销进行认定,追究组织者、领导者刑事责任的。

传销的法律规定

2005年8月10日*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不得将房子租给传销人员:从法律条文上讲,2005年11月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至50万元的罚款。有些房东也许一开始并不知道租客是传销者,但缺失监管,客观上对传销是一种助长行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从立法精神上说,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只不过根据具体情节处罚力度会有所不同。如果房主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等程序来申诉。

2009年2月28日,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影响社会稳定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没作出专门的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罪: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提出,为更有利于打击组织传销的犯罪,应当在刑法中对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犯罪作出专门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传销的定义及认定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因为传销上当受骗的人很多,我们都知道传销是一种*的方式来诱导大家投入钱财的行为,这样人民就会越陷越深,最后损失钱财。希望能帮到大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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