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电子钱包支付已经越来越普及,由此也衍生出了许多消费信贷产品,消费者往往是在开通了消费信贷服务后,可以预支一定的额度,享受“先消费,后还款”的购物体验。但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却利用这种便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温州市民张先生的【微信:11810619】朋友圈里,有个好友黄某经常发布有关“花呗”套现的信息。近期,张先生急需4000元现金,于是联系了黄某,黄某告诉他张先生需开通这款网络信贷产品,通过预支额度套取现金。从中,黄某要从里面收取8%的手续费。
如果张先生能提供支付宝的账号和*,黄某则可以直接登陆代为操作。但张先生觉得直接向别人提供账号和*不安全,拒绝了黄某的提议。
随后,黄某又提出可以帮助张先生通过淘宝购买商品的方式套现。
受害人 张先生:他就说让我们在淘宝上拍一个4060块钱的iPhone手机,然后他再把钱打给我们。
黄某称,张先生可以根据他发来的淘宝链接拍下手机,并用这款网络信贷产品付款,之后黄某再通过支付宝把扣除手续费后的钱直接转账给张先生。
受害人 张先生:我那时候花呗是要套4000元,他说那个手机4060元,就让我们拍手机,我就当4000元扣掉八个点,再加上60块钱,把那个钱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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