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我是筱雨,一枚90后宝妈创业者。5年的支付经验,垂直深耕于信用卡领域。希望每一次的分享都能让认真阅读的你所有收获。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二)》其中有几条就涉及到支付业务,pos套现,信用卡。原本筱雨是没准备聊这个的,因为新规较比旧规是有所放宽的。但是这几天陆续有粉丝来问,是不是信用卡以后不能套现了。今天筱雨就整理一下里面关于信用卡的内容跟大家聊聊。 一二四五都比较好理解,主要是第三条。对于怎么界定是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这个在司法界都是有争议的。但是在《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所以劝那些把卡片交给别人代还的朋友,及早拿回来自己使用。 这里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翻译一下就是套现5W以上经过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还不还的就要被*了。但这里要注意一点,这个5W是本金,不包含任何利息,违约金,滞纳金。 这一点主要是为了打击养卡代还的中介。所以还在从事这个事业的中介朋友得小心点咯。 最后呢要跟大家树立一个正确的观念: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违法的。但是界定你信用卡是否套现,这个取决于银行。 那么银行是怎么界定套现的,有下面几个方向1、经常大额交易,卡片常年空卡状态。2、不正常的交易。比如早餐店的大额消费,半夜刷出白天营业的商户,交易金额很有规律等等3、固定的交易方式。只在同一个商户下消费,只有线下刷卡,没有线上消费。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我们现在的真实消费基本就扫码或者是线上的快捷支付,如果你手里的设备只能刷卡,那么筱雨建议重新选择一台。
如果还不知道怎么去挑选能同时满足线上线下交易的,且商户优质的设备的朋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直接添加(筱雨【微信:11810619】XiaoYu02030405) 。我会第一时间为你解答。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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