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战狼2大火之际,某律师在网上喊话,称在电影结尾亮出的一本中国护照并非真实护照,护照的持有者涉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理由是该护照背面印有六行大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而真正的中国护照背面空无一字。
其实,略懂法律基础知识的人都知道,这纯属是为了蹭热点的无稽之谈。接下来,我想结合自己办过的案子,说一说实务中对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这一类案件的办理。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全称应该是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我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的罪名: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一般来说,构成该罪有以下几点审查重点:
❶ 伪造公文、证件、印章,并不需要存在与之对应的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但要求足以让一般人信以为真。
刑法中的犯罪行为要求必须具有法益侵害性,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侵害的法益就是国家机关证件的公共信用,也就是扰乱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而诸如美女证、光棍证等供娱乐的证件,一般人的常识知道肯定是假的,不构成该罪。
▼如奥巴马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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