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测评网

信用卡诈骗罪成立判例:用POS机套现20万获刑21个月

刷卡机测评员

*的本质就是虚构交易,通过用欺骗的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而后将现金套取后用作他用。由于套现行为导致信用卡资金游离于正常信贷管理渠道,脱离监管和控制,会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因此,*并不合法。

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同时规定了量刑标准:

在实施前款行为,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及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后,如故意更换地址、更改电话号码,用以逃避催收的,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中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犯信用卡诈骗罪:

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本判例中,郝某为偿还自己的其他债务,利用POS机套现自己名下的信用卡,额度高达20万元。套现后注销联系方式,逃匿到其他城市,躲避催收,因此被判犯信用卡诈骗罪。本篇判例非常具有代表性,请诸位仔细阅读。

钢材批发商郝某信用卡诈骗案(2020)

郝某,男,1973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家住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在当地做钢材买卖的生意。

郝某在当地生意做的不错,因此很多工地都在使用其供应的钢材,因此生意越做越大,银行对其资质评估均很认可。有一次郝某在当地农业银行柜台存款后,银行根据其每月账户流水,建议他申请一张大额信用卡。郝某欣然同意,填写申领资料后没几天银行就向其发放信用卡,授信20万元。

投身期货市场,导致血本无归

郝某在经营钢材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做期货的朋友。这位朋友私下里告诉郝某可以一边批发经营钢材,一边用空余的资金炒钢材期货,对冲风险。钢材跌价期货能赚钱,钢材涨价批发钢材可以赚钱,这样就能避免风险,“不将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因为听从这位朋友的建议,郝某开户后开始投资炒期货。郝某赌性很重,仅仅根据其在网上所读到的股评文章就下重注投入大本金带50倍杠杆买入期货(即放大本金的倍数,50倍杠杆的意思就是如果期货跌幅为2%,个人本金损失就为100%;如果涨幅有2%,本金可以立刻翻倍;这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模式)。但是没想到市场的走向与其预想中的几乎相反,本想在期货市场中赚钱,没想到几乎亏掉所有本金。

标签: 信用卡逾期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