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不断、违规屡现的Pos机行业又将迎来支付新政,央行重拳规范支付受理终端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业务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付受理终端管理。从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创新支付受理终端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
二是特约商户管理。细化并强调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明确面对面、同步视频等商户信息核验方式和特约商户巡检要求。
三是收单业务监测。从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终端位置监测、收单机构及清算机构的交易监测责任、特约商户资金结算监测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
四是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报送对《征求意见稿》的落实情况及工作计划。对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违反《征求意见稿》的行为明确相关罚则。
从生产、入网、退出环节规范银行卡终端管理
现行银行卡受理终端相关管理制度已经明确了收单机构的基本管理责任,但移机、变造交易信息、“一机多码”、“一机多户”、买卖终端等问题依然严峻,反映出部分收单机构在落实监管制度、规范银行卡终端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对此,《征求意见稿》以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编码、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小微商户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下同)、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址五项信息唯一绑定,并保证该绑定关系在支付全流程的一致性、不可篡改性为原则,明确以下要求:
一是生产环节,要求清算机构建立终端生产厂商评估管理机制,督促厂商登记出厂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并采用*识别技术确保该序列号在交易全流程不被篡改,以确保该终端发起交易可被准确追溯,防止终端发起的交易信息被“系统化变造”。
二是入网环节,要求收单机构建立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上述五项信息唯一绑定关系并报送清算机构,要求清算机构对收单机构与厂商报送终端信息进行核验,核验不一致不得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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