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我凑到钱了,麻烦你把收款码发给我一下,我交纳与申请执行人陶某某一案的案款3000元……”被执行人向执行干警说到。
据悉,申请执行人陶某某与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向*申请司法确认。之后,杨某某一直未履行完毕,权利人陶某某向天柱县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同步开展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其处理该案态度积极,并承诺20天之内会履行完毕,希望暂时不要对其*高消费。
经执行干警告知,采取强制措施不是目的,是为了督促其履行义务,并告知因不诚信导致的处处受限案例。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同意给被执行人缓点还款时间。最终,被执行人于期限内履行完毕,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稿件来源:执行局杨海桃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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