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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丨利用POS机违法套现167万 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刷卡机测评员

虚构交易

利用POS机为他人刷*

从中收取手续费

你是不是以为

找到了赚钱的“好门路”?

有人因这事可是惹上了大祸

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武平*依法判决赖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

2016年7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赖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其本人办理的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黄某等人直接支付现金,非法套取现金至少1675523元,并从中获利至少5000元。2020年8月19日,被告人赖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赖某违反国家管理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累计超过10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被告人具有认罪认罚、坦白、退出违法所得并预交罚金等情节,又根据其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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