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监管跟清算组织相继下发市场规则政策,收单市场近些年来得以过滤诸多“劣币”。虽然传统的二清已逐渐消亡,但近年来以“大商户”和“无卡钱包”为主的“变相二清”(支付百科定义为二清2.0)依然存在。今年以来出现了大量二清POS机不到账事件,涉及资金巨大,人数众多。
此前云付、福刷、诺漫斯相关负责人及高管均已被警方控制。
最高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集资诈骗行为、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等三类涉互联网金融行为法律性进行了准确界定。其中,所谓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俗称“二清”。
支付结算业务(也称支付业务)是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非银行机构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该业务的行为,违反《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相关规定,破坏了支付结算业务许可制度,危害支付市场秩序和安全,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支付百科查询得知,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什么是一清什么是二清,代理和商户要怎么选择呢?
科长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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