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超大满减促销活动电子消费券使用细则
为进一步提振综合零售行业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依据杨凌示范区第二批“欢乐购”消费节活动总体安排,现制定商超大满减活动消费券使用细则如下。
一、申领条件及使用规则
1、使用消费券的企业:杨凌区内限额以上、限下样本经营单位和培育拟纳统型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6-1)。
2、领取消费券的人群:手机GPS定位在咸阳地区的云闪付APP用户。
3、活动时间:6月23日-7月20日
第一期活动领券时间: 6月23日10点-6月30日24点。
4、使用规则: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不叠加使用;消费券在活动期间使用,逾期作废,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由平台统一回收。
二、发放金额及标准
1、本次活动商超类1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20000张;
2、第一期发放商超10元消费券5000张;每个云闪付账户总共可领取2张商超类消费券;
3、后续开展发放轮次、每轮发放张数、每个用户可领取张数根据首轮效果做出调整。
三、消费者使用流程
1、消费者需通过手机商店或活动海报下载云闪付APP最新版本完成注册并绑定62开头银行卡。
2、云闪付用户(GPS需实时定位在咸阳市)登录平台“首页”-“奖励专区”或本地专区“咸阳市消费券”入口-杨凌消费券专区点击领取。名额有限,领完为止。
3、领券成功后,有效期内可在活动商户通过云闪付完成支付达到58元即可直接抵扣使用,具体使用时间以商户营业时间为准。
四、商户核销
单商户单日核销单类消费券上限600笔。满58元减10元消费券在消费者达到使用条件后由商户对消费者在付款时直接减免,政府补贴的8元在消费者付款时实时进入商户提供的收款账户,企业承担的2元直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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