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手上都有信用卡,甚至有好几家银行的。有时忘记还款也很正常。
但如果故意欠款不还的话,不但要坐牢,把欠的钱连本带利还上,还要被法院判处罚金,得不偿失!
比如最近,平潭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2012年至2014年间,平潭人林某先后向浦发、光大、建设银行申请了3张信用卡,起初林某都正常使用。到了2015年,林某从驾校辞职创业,经营海鲜生意。然而,这份生意并没有让他的经济好转,反倒面临危机。
2016年2月,林某最后一次向光大银行还款300元,此时,他已经欠下3家银行约13万元。
此后几个月,银行工作人员不断地催林某还钱。林某为了躲避催款,多次更换手机号,不但搬了家,就连银行登记的手机号也欠费数百元停机。
到了2016年8月,林某欠浦发、光大、建设3家银行4张信用卡,连本带利共计约17万元,其中本金约13.5万元。银行通过电话、短信、信函、上门等方式多次催款无果后相继报案。
林某被平潭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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