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造商户身份申领10余台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帮助他人套取信用卡现金,自己从中赚取手续费。4月24日,葛店警方在开展“霹雳2号”行动期间,通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POS机非法经营案。
4月24日,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岱庙派出所根据前期侦查线索获知,辖区某小区内有租户存有多台POS机。经查,民警发现该租户吴明(化名)有违法嫌疑,通过蹲守,当天22时许,民警将返回出租屋拿POS机的吴明现场抓获。
据吴明交代,他利用多种虚假身份将自己打扮成“商户”,在骗领到10余台POS机后,于2016年底开始做POS机套现生意。
信用卡持卡人找其进行虚假“交易”后,其将刷卡“消费”的金额,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退给持卡人,从中提取套现金额的百分之十几作为手续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目前,吴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另一个案例!
富县籍男子袁某非法购买POS机,通过刷卡套现、提高信用卡额度、代还透支信用卡的方式牟取利益6000余元,养卡还贷交易金额达12万余元。近日,富县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袁某提起公诉,富县法院对其判决拘役5个月,罚金10000元。
经查,2015年1月份,袁某得知利用POS机刷卡可套现还贷,便从西安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处购买了一台POS机,用以偿还自己信用卡的透支款。
2016年6月份,袁某觉得有利可图,又陆续从网上购买了六台已设置好使用商户的POS机,六台POS机所绑定的银行卡均是袁某的卡号。袁某通过【微信:11810619】朋友圈的介绍、宣传,拉取客户。以虚构消费的方式套取现金;将多人信用卡内的钱刷出来又存进去,提高信用额度;代人偿还透支信用卡后又将钱取出,以此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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