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测评网

【以卡养卡】“以卡养卡”构成犯罪!买POS信用卡套现被判6年!

刷卡机测评员

通过POS机套现,非法获利7万余元,男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9万元。近日记者采访得知,非法套现是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将被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获利7万余元,男子获刑6年

    冯某今年21岁,2015年10月,他通过【微信:11810619】朋友圈得知有专门做POS机的代理商。他打电话联系对方,然后将身份证和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对方做好后,直接将POS机送到冯某提供的地方。办理POS机的费用,一个700元左右,办理商户名称不要钱。每个POS机上贴的标签各有不同,有加油站、航空售票等。这些,都是POS机代理商做的。用信用卡刷POS机,就可以出来这些地方消费的小票。

    冯某将这些POS机绑定在自己的两张卡上,POS机上刷出来的钱隔天就到了这两张卡上。之后,他开始通过朋友介绍或在朋友圈发消息联系客户,客户一般直接通过电话联系来到他的住处。客户用信用卡在POS机上刷卡,冯某给客户现金。客户需要按照刷卡金额的0.8%,支付给冯某手续费。

民警共在冯某家中,查获两袋子小票。这些小票都是从POS机里刷出来的,小票金额基本和冯某所绑定的银行卡流水一致。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冯某非法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从中获利。经审计,冯某利用POS机套现共计3309万余元,非法获利约72800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冯某银行账户内存款52465.9元。

    一审法院认为,冯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现金共计330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9万元。冻结在案的52465.9元由原侦查机关依法处理,其余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冯某不服,提起上诉。太原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