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境内支付
(含第三方支付、第四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业务类型可划为预付卡发行和受理、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
预付卡:预付卡(指多用途卡)是由发卡企业以储值卡形式发行,持卡人可用于指定交易场景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2018年,共137家预付卡发行机构合计发卡2.25亿张,合计交易133.79亿笔,约745.06亿元,交易金额同比下滑12.3%。
银行卡收单:银行卡收单是第三方支付中的传统核心业务,根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统计,2017-2019年银行卡收单交易规模分别达到70.4、86.5、101.3万亿元,同比增速维持两位数增长,在第三方支付中的占比约为27%左右,预计 2020年市场规模将增至116.3万亿。
网络支付: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7.68亿,同比增长28%,占网民整体的85.0%;手机网络支付用户规模7.65亿,同比增长31.2%,占手机网民比例为85.3%。2019年网络支付交易规模达到251.2万亿,其中移动支付226.2万亿,互联网支付为25万亿,移动支付从2017年开始进入爆发期,对应PC端支付规模同比下滑。
1)互联网支付:指客户通过PC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实现货币资金转移。业务流程跟POS收单类似,由网联替代银联担任清算角色,但部分互联网支付企业也会接入银联清算系统。
2)移动支付:基于监听通信技术,通过移动设备和移动通信网络完成的一种货币支付方式。其流程运转可以涉及银行卡也可以不涉及银行卡账户,目前市场排名前三的龙头企业占据着市场主要份额,形成寡头垄断格局。
第四方支付(聚合支付):利用自身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多重支付渠道进行系统对接和技术整合从而提供一点式支付入口。2019年聚合支付覆盖的商户数量为2307万家,商户渗透率达到46.1%。
跨境支付
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催生了跨境支付的繁荣。2019年,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合计19.7万亿元,同比增长23%,为更好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我国在CNAPS基础上建设了CIPS(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2018年5月,CIPS(二期)上线,进一步优化结算模式和参与者管理、流动性机制。
风险提示:商品交易活跃度下降,支付业务发生额减少;线下业务拓展速度趋缓,行业集中度下滑;流量成本上升,线上入口竞争加剧;金融科技转型受阻,第三方支付产品迭代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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