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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期
巴检微普法
讲好普法小故事
传递法治正能量
见财起意,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中饱私囊,不仅会导致企业资产流失,还会损害企业生态,制约企业健康发展,影响企业合法权益。
和检小巴一起走进短剧——
《发财新门路?把公司收款码换成自己的?》
学习法律知识
同样是二维码收款
公司的二维码能扫
我的是不是也行
悄悄扫几次
买车的钱就有了
今天正好朋友来办业务
偷偷把钱扫我这里
公司收费的项目多
也没人会注意到
这事儿可行吗
一起来看↓↓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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