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朋友之间偶尔出现困难,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救急是很常见的事。但是,有部分人因为自身存款不足,同时出于义气,不忍心拒绝朋友的借钱请求,于是通过*、网贷等方式取得现金后再转借给对方。在这种情况下,有部分人会和借款人约定由借款人偿还*、网贷的利息。从表面上看,出借人并没有从中获利,约定由借款人承担相应的利息很公平,如果借款人不偿还借款,出借人当然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本金和支付利息。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案例一
陈某诉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陈某和黄某为朋友关系。2021年3月11日,陈某通过【微信:11810619】向黄某提出借钱请求,称“家里人生病,需要借钱5万元,2年内还你”。黄某回复陈某“目前我没有这么多现金,不过我可以刷*给你,分24期,每期的本金和利息你来还”。陈某表示同意。
黄某通过*后,将套现所得的5万元转给陈某。陈某在收到黄某交付的款项后,开始按约偿还了前3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但是之后一直拖欠。黄某催款无果,遂向**,要求陈某偿还拖欠的借款本金和支付*的利息。
*判决:《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黄某通过刷*后转借给陈某的行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因此双方的借贷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黄某有权要求陈某返还相应的借款本金,但是利息不予支持。陈某已偿还的借款部分,应当作为本金予以扣减。案例二
叶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叶某与张某为情侣关系。张某由于没有工作,缺乏生活资金来源,于是向叶某提出借钱。叶某表示自己现金不足,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网贷,将网贷的钱转借给李某,但是张某需要偿还网贷的本金和利息。同时,叶某担心张某违反约定,于是和张某签订了借条,借条中结算了借款本金以及网贷的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拒绝向叶某还款。双方沟通无果,叶某遂*至*,要求张某按照借条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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