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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POS机刷*构成非法经营罪

刷卡机测评员

“急需现金周转吗?”“需要*业务吗?”*、代还养卡是真的便民利民,还是另有玄机?*,即先帮持卡人垫付透支款后,再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将垫付刷出、转回自己账户,并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的行为。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10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赵某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赵某长期经营超市,并申领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2017年到2020年期间,赵某在没有实际商品交易情况下,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利用POS机长期为李某、闫某、王某等10余人套现、代还、养卡,并收取一定手续费从中牟利,代刷信用卡数额高达1280余万元。2021年6月8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某提起公诉。最终,赵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7万8千元。  

检察官温馨提示:

*虽然能解一时之急,但却是违法行为,轻则影响征信,重则面临牢狱之灾。信用卡的代刷行为,其本质已经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不管是利用POS机专门经营代刷业务的商家还是套取现金的持卡人都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在此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要正确使用信用卡,规范使用POS机。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式,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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