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易宝支付走进北京通州,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在众多消费领域,金融消费风险尤其重要。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成立,表明监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2015年11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分别为: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上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本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为“权利、责任、风险”,也恰好呼应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易宝支付作为持牌支付企业,践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正是企业责任所在。
近年来,我国金融行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公众不仅通过存款参与到金融活动中来,投资、理财、贷款、支付等金融行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金融已经成为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消费行为每天都在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具备更丰富的金融知识、充分掌握防骗技能,从每个消费者的层面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无疑成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基础。
在活动现场,易宝支付风控、合规部门等员工向公众介绍了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反洗钱知识等,并普及了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产生交易行为的过程中如何保障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帮助公众学会规避支付陷阱、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