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次宣传活动围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的主题,突出展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现实指导意义,突出展现我党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理念。
而反洗钱工作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措施,是参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央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反洗钱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值此“国家安全日”到来之际,卡友君提醒广大客户履行反洗钱义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一、哪些机构应该履行反洗钱义务?
反洗钱义务主体包括两类: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二是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义务机构应当履行哪些反洗钱义务?
义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反洗钱义务: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等。
三、开展反洗钱工作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开展反洗钱工作不会侵犯到金融机构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为了在反洗钱工作中,合理、有效地保护金融机构客户信息,《反洗钱法》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要求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
二是对反洗钱信息的用途做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同时规定司法机关依照《反洗钱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三是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我国统一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保存机构,避免因反洗钱信息分散而侵害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四、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还可以做什么?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