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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高度评价中国国家风险评估和政策协调机制,认为其成效达到了较高水平。中国人民银行牵头23个部委共同组成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运作有效,在国家风险评估、战略制定及落实行动方面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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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体系。人民银行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基本符合“风险为本”原则;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和分类评级,采取了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同时认可中国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有充分认识,认为其能够在监管部分监督指导下了解洗钱和恐怖融资威胁,建立内控机制,尽职调查措施较为完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比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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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际合作方面具有较为完备的法律框架,国内法律机制全面落实了中国已经加入的多项国际公约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开展的“天网行动”和“猎狐行动”,从境外追回了大量外流的犯罪资产,有力证明了中国追缴犯罪所得的决心。
中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为建立健全涉恐定向金融制裁体系奠定了法律基础。报告肯定了中国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防扩散制裁决议所作出的大量工作。
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02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为国务院反洗钱工作的议事协调机制。在国务院领导下,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全国反洗钱工作,制定国家反洗钱的重要方针、政策、制定国家反洗钱国际合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
目前,联席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员单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23个政府部门。在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各部门之间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制定、风险评估、监管、情报交流、打击犯罪、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合作。在地方各层级,也建立了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反洗钱协调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单独或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金融机构与非金融高风险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规章;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履行情况;负责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资金监测,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协助、配合其他部门防范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
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大致分为司法执法、行政执法、金融监管、行业主管和其他等类别,并分别与人民银行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检查部、海关总署:合作查办洗钱与恐怖融资犯罪案件;
2、监察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合作开展涉及洗钱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
3、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开展金融行业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4、 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外汇局:在主管领域内,加强反洗钱行政管理;
5、外交部、司法部:反洗钱国际合作。
近年来反洗钱的工作成效
强化“三反意见”落地实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等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突出发挥在监管领域的牵头作用,突出传导“严管重罚”的监管理念;引导义务机构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向社会公众等传导“三反意见”。
强化风险评估,实现分类评级全覆盖:人民银行搭建了洗钱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并开展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有效识别洗钱风险和反洗钱工作薄弱环节;对义务机构开展洗钱风险分类评级,全面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及支付机构,各地人行分支机构发出监管意见书,并依据分类评级结果对义务机构开展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使监管资源向洗钱风险更高的领域倾斜。
提升法人机构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对法人机构反洗钱义务履行实施现场监管措施,加强法人机构反洗钱政策、内控制度、流程等执行方面的检查力度,督促法人机构提升反洗钱合规和风险管理水平。
推进对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监管:加强与住建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的协调,推动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制度的落地实施,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为切入点,推动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等。
反洗钱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当前,反洗钱工作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措施,是实现央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
2018年来,人民银行牵头应对FATF对中国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取得了报告顺利通过的重大胜利,实现了我国避免进入FATF“灰名单”的预定工作目标,维护了我国的金融安全稳定以及健康发展。列入“灰名单”的危害相当于对该国进行“国际金融制裁”:损害国家声誉;极有可能被外部势力利用而钳制金融业开放发展;严重制约本国的跨境贸易、投资以及个人金融服务;影响金融业双向开放和本国货币国际化进程。
2018年全国人民银行系统对368家义务机构进行了反洗钱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突破亿元,“双罚制”成主要处罚方式。今年反洗钱亦将成为支付监管重点,如近期,人行上海分行发布了对汇潮支付有限公司的处罚信息,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四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630万元。这些动作均显示了我国严厉打击洗钱犯罪,治理金融乱象的决心。
社会公众反洗钱义务
作为社会公众,该如何履行反洗钱义务,保护个人权益,远离洗钱活动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在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可以使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更安全。
开办业务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他人替您办理业务,出示他和您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或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如发现涉黑涉恶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如发现涉嫌洗钱相关行为,可向反洗钱监测中心来信举报,并在举报来件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