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分销,按人提成。越来越多的POS代理打着“加盟”“合伙人”的幌子,经营着网络传销。虽然已有案件曝光,但在“坐享渔人之利”的诱惑之下,还是有不少人中招。
“躺着拿分润”
“创业风险低,推荐奖励收益快,只要销售出去,以后就能躺着拿分润。”为了推广业务,POS代理商在招募下线的时候,通常会向初来乍到的人如是介绍,吸引了不少心怀财富梦的创业者“前赴后继”。
移动POS代理商招募信息显示,只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代理费,就可以成为代理商。“加盟费8000元,收益主要包括交易分润和升级返佣。其中,MPOS(手刷)交易分润为万分之十二,无卡支付交易分润为结算价的0.45%,微信支付交易分润为结算价的0.25%。
同时,可自由招代理商,代理费、分润与升级返佣自由设定,每招一个代理商,只需交600元给公司,其余均为自己所有。”一位POS代理商介绍,“每个用户每个月产生1万的刷卡流量,代理商每月至少可以赚到11000元。”
更为诱人的是丰厚的多层分销奖励。例如,推荐下级中的代理商或商户成为合伙人,可获得加盟费的50%+推荐的合伙人所有商户层级升级费用的5%+年底团队创利10%的分红。
而在极具诱惑力的招募背后,或许隐藏着一场精心编织的骗局。今年7月末,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对外公布,成功侦破“星火草原”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涉案资金2亿余元,涉及人数达150余万。
据悉,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不少参与者明知“星火草原”的传销本质,但考虑到初期投入较小,100元便可入门,600元便可拿到最高级别的代理权,同时禁不住组织者宣称大额回报的诱惑,便抱着试一下的态度参与并发展下线。在短短五个月的时间里,“星火草原”的参与人数便已达到150余万。
在该案中,不法分子以草根创业项目为噱头,推广以第四代手机网络POS机为主打的APP软件。主要项目产品包括两类,一是支付代理权(获得手机版POS机);二是全国流量充值代理权。业界认为,这种借助互联网发展的违法犯罪新模式,其本质依然具备并体现传销的显著特征,应予以严厉打击。
存量风险发酵
事实上,“星火草原”并非被破获的第一起类似案件,此前警方也多次对此类网络传销提出过警示。但是,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依然有不少人“上钩”。迄今,类似的操作依旧盛行于网络,发展下线成员亦是直接地计酬分配。“风险低,推荐奖励收益高”是POS代理们惯用的噱头。
业界认为,眼下POS诈骗之所以屡屡发生,与“二清”泛滥、网销混乱不无关系。
省检察院15日公布,“星火草原”传销案10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经审查,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来自河南的李某某和来自河北的孑某某出资成立北京飞鹰软航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该公司“星火草原”微信以及白某某等人建立的微信群等平台,以销售无卡POS机、手机流量为名,共发展“粉丝”1300余万人,各级“代理商”100余万人。该群宣称是“星火草原”创业代理平台,但主要“营销活动”却不外乎“加好友”“发红包”“贴截图”。
根据“星火草原”公布的奖金制度,参与者扫描二维码关注其微信后,通过支付100元、300元、600元不等的微信“红包”,可分别成为“市级代理”“省级代理”“全国代理”级别的会员,并取得向下继续发展会员的资格,此后,即可根据其发展会员的数量计算和领取返利。
经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以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分别判处李某某、孑某某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8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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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丨三七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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