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银行卡的注意事项:
1、审卡:检查卡片上有无发卡行名称、标志,有无被打洞、剪角、涂改、打磨、折断或毁坏的痕迹,有无样卡、测试卡等字样;外卡如VISA和Mastercard卡面印有“VALID ONLY IN ***”(表示为地区卡),则不能受理,信用卡卡面上有预印码的一定要审核预印码、审核信用卡有效期、激光防伪标识及签名条上有无签名,如持卡人拒绝签名的,拨打卡片的发卡银行电话,与银行核实持卡人身份。“信用卡必须本人使用”;
收银员审核卡片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卡片应拒绝受理。对卡片有效性难以判断的,收银员应联系授权中心处理。
2、收银员受理银行卡为芯片卡时,应优先使用卡片芯片来完成交易。如芯片损坏或终端上的芯片读写器发生故障,终端无法读取数据等情况下可以转为通过磁条受理。
3、POS机刷卡后,应核对POS屏幕上显示的卡号是否与卡面上的卡号一致,卡号屏蔽的核对卡号的前6位和后4为即可,但是卡号的位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不能受理;
4、输入金额,注意金额的最小单位为“分”,不足位用按“0”键补齐;如输入的金额为100元,那屏幕上显示的应是100.00;
5、交易成功后,核对签购单上的卡号是否与卡面上的卡号是否一致,核对交易金额、交易时间、授权号等交易要素,卡片不要归还持卡人,请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签字;仔细核对签购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预留签名笔迹是否一致。无论出卡人是否凭密码支付,收银员均应核对签名。核对签名时,应当对比持卡人在交易凭证上的签名与信用卡卡背签名栏内的签名是否相符,对于签名内容相符、使用文字相符和书写字体无明显差异的视为签名相符。
6、将持卡人存根及卡片交给顾客,并妥善保管好商户联2年,以备银行调单查询,签购单的保存要注意,单据的完整性,字迹清晰、不能有涂改、字迹不能重叠、所保存的签购单上一定要有持卡人的签名,上述条件其中一项不符合,则单据无效,对于热敏纸不好保存,可定期复印。
7、如出现持卡人手机接到消费的短息提示,而POS机未打印单据;
(1)、在POS菜单里操作下重打印单据,如打印出的单据上的交易要素相符(银行卡卡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等),则持卡人在重打印单据签字即可。
(2)、操作一笔联机交易,POS机具备自动冲正功能,会把上一笔的错误自动冲正,如冲正成功,持卡人会收到消费撤销短信。
如上述两项操作无效的情况下,未打印出签购单、签购单上字迹不清晰、无签字或签字不符,均视为交易不成功;POS机成功打出签购单,字迹清晰、有持卡人签名且签名与银行卡卡背签名相符,视为成功交易。
建议收银员让持卡人改换其他银行卡或改用现金方式支付,提示持卡人于下一个工作日,到发卡银行查询银行卡状态。
8、退货时,需要持卡人带原卡退货。如果退货交易不成功,请勿重试。次日查询该笔退货交易是否成功,如不成功再发起手工退货交易,拨打POS机身上的账务查询热线或直接联系工行客户经理。
9、用于收银员对当批的POS交易进行结算和入账处理,便于收银员对本批次交易进行核对。收银员应及时进行结账处理(外卡交易,当日必须结算)。